2016年上半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理论考试补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


时间:2016年01月23日

2016年上半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理论考试补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

 

本网讯  自2016年起,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由辽宁省统一考试(简称省考)转变为全国统一考试(简称国考),并规定“我省对单科考试成绩及格的考生给予3月份和11月份两次补考的机会,如考试不及格,2017年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。”

    2016年上半年补考报名即将开始。

    一、报名

    1.报名条件。凡已取得我省2016年之前组织的教育学、教育心理学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,可以参加我省招考办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。

    2.报名时间

    2016年1月15日—1月20日

    3.考生原则上到原报名地点进行报名,只接纳本校考生的院校可自行确定报名时间,截止时间为1月20日前。

    4.资格审查。报名时,考生需提交的二代身份证原件,经查询在省招考办下发的单科合格库中有保留成绩的,且2014年、2015年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无违纪记录的考生允许报名。

    5.信息采集、确认及校验。须使用辽宁省招考办下发的《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》调取考生信息,系统内无考生信息的不接纳报考。报名点要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核验信息。打印出《考生报名信息表》,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核对各项信息,确保考生姓名、身份号码、考试科目与报考层次等信息准确无误,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。签字确认后的任何信息不得改动。因填写错误,影响考试和成绩的,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
    二、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

考试日期

2016年3月12日

考试时间

上午9.00—11.00

下午13.00—15.00

中学

教育学

教育心理学

小学

教育学

教育心理学

    三、收费及缴费

   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、辽宁省财政厅《关于继续执行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》(辽价函[2012]84号)及辽宁省招考办《关于2016年上半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补考的通知》(辽招考办字〔2016〕3号)文件规定,教师资格理论考试费由省招考办继续向符合规定考生收取,收费标准仍为38元/科。

    四、准考证领取

    考生在考试前两周(具体以报名点通知为准),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6年1月12日